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經機關評估廠商履約完善並依契約內容及單價保留未來增購2年之權利,每次1年,1年40萬8,000元,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81萬6,000元_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機關文件費)價新臺幣20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100元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臺北市立動物園會議室(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總務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1)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 。(請敘明與採購標的有關之章程任務內容)
c.其他: 宗旨、章程或業務範圍列有與財務審查、績效分析、績效預測...相關等 。
■(12)律師事務所:
a.律師證書。
b.律師公會會員證。
■(13)會計師事務所:
a.會計師執業登記證明文件。
b.會計師公會會員證。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103060)管理顧問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等相關行業
※僅須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之業務承辦人:育樂組蘇姵文02-29382300轉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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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文件領取時間:自108年2月18日上午9時起至108年3月5
日中午12時止之辦公時間內領取,請先至出納繳款後領取招標文件光
碟。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2月26日前,以
書面 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
民國108年3月4日中午12時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欲現場領標者,請先電洽02-29382300分機155李旻瑾 (以便提前製
作標單,避免久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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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因招標文件有重大變更,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確認招標文件。另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需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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