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視實際施工進度及預算核定金額增購108年度施工(每年度各4次)及營運(每年度各2次)期間環境監測作業,預計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137,400元整;若經機關審查未達標準(平均分數未達80分),則不再委託廠商辦理108年度工作。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整,請至本園出納繳款後領取招標文件光碟。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行政大樓會議室(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 總務室收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1日起至108年1月10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環境工程科。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d.其他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需為行政院環保署公告最近兩年(104及105年)環境影響評估業者評鑑合格者(請檢附相關公文)。
2.環境工程技師,應為廠商之專任技師、須檢附技師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107年1月2日上午9時起至107年1月15日下午5時止之辦公時間內領取,請先至出納繳款後領取招標文件光碟。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7年1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7年1月11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3、本案承辦業務組室:環境組 林冠毅 聯絡電話:(02)29382300分機351,如對需求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
4、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內送達臺北市立動物園總務室,逾期恕不受理。
5、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開標結果廠商符合決標原則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依下列原則辦理: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或依本須知第84點以保留決標總價與公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後,再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