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立圖書館 |
|---|---|
| 機關代碼 | 3.79.4.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劉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27552823#2714 |
|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2段125號 |
| 傳真號碼 | (02)2703354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因字數限制,刊載於附加說明。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11/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11/22 17:00 |
| 開標時間 | 110/11/23 10:20 |
| 開標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2段125號9樓多功能活動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70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立圖書館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市立圖書館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2段125號7樓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投標廠商應檢附新臺幣17萬元之押標金,並不得以公司支票繳納。得標廠商需繳納契約金額10%之履約保證金。 二、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決標日期預定為開標日。本案不公告底價。 三、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四、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若履約期限屆滿而機關尚未完成次年度之採購作業時,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本契約1至2個月(增購上限為新臺幣70萬8,000元),機關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二)本案履約期限屆滿前,廠商得提出續約之申請,經機關評定廠商履約情形優良,得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與廠商辦理新年度之續約,以1年為限,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機關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惟若次年度基本工資遇有調整,續約得採議價方式辦理。 五、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六、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1月15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2項規定,於110年11月18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七、餘詳如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立圖書館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11/2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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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立圖書館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