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Y0505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電子書/雜誌平臺資訊服務採購案

臺北市立圖書館 決標日:106/06/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48,430
原始預算
$ 2,400,000
底價金額
$ 2,348,43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圖書館
機關代碼 3.79.4.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4 - 資料庫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任蘭馨
聯絡電話 (02)27552823#2718
機關代碼 3.79.4.3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圖書館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125號
聯絡人 任蘭馨
聯絡電話 (02)27552823#2718
傳真號碼 (02)2703354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保留當年度後續增購預算金額50﹪用以增購使用點數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6/05
原公告日 106/06/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6/15 17:00
開標時間 106/06/15 17: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12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125號7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等與本案相關者;廠商非為不良廠商、納稅證明及無退票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案履約期限:第一階段:於決標日次日起30個日曆天內完成本專案電子書平臺安裝工作。第二階段:本採購案自第一階段驗收合格日起提供連線使用至完成全部履約項目,機關擁有該標的物合約年度使用權,惟廠商願意提供更優惠條件時,應以廠商提供條件為準。 二、廠商應檢附下列資料 1.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以上證件影本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2.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信用證明文件為票據交換所或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章、該單位所有權人章及經辦人員章)。 3.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4.押標金繳納憑證。 5.得標廠商需繳契約金額之10%履約保證金。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三、本採購案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第1階段開標為資格審查;第2階段為服務建議書評選及簡報,評選簡報時間訂於106年6月19日(週一)下午2時30分於總館10樓會議室。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6月9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2項規定,於106年6月12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五、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六、本案餘詳如投標須知及服務建議書說明文件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圖書館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圖書館
機關代碼 3.79.4.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任蘭馨
聯絡電話
(02)27552823#2718
機關代碼
3.79.4.3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圖書館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125號
聯絡人
任蘭馨
聯絡電話
(02)27552823#2718
傳真號碼
(02)2703354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保留當年度後續增購預算金額50﹪用以增購使用點數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6/05
原公告日
106/06/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6/15 17:00
開標時間
106/06/15 17: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12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125號7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等與本案相關者;廠商非為不良廠商、納稅證明及無退票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案履約期限:第一階段:於決標日次日起30個日曆天內完成本專案電子書平臺安裝工作。第二階段:本採購案自第一階段驗收合格日起提供連線使用至完成全部履約項目,機關擁有該標的物合約年度使用權,惟廠商願意提供更優惠條件時,應以廠商提供條件為準。 二、廠商應檢附下列資料 1.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以上證件影本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2.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信用證明文件為票據交換所或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章、該單位所有權人章及經辦人員章)。 3.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4.押標金繳納憑證。 5.得標廠商需繳契約金額之10%履約保證金。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三、本採購案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第1階段開標為資格審查;第2階段為服務建議書評選及簡報,評選簡報時間訂於106年6月19日(週一)下午2時30分於總館10樓會議室。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6月9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2項規定,於106年6月12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五、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六、本案餘詳如投標須知及服務建議書說明文件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圖書館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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