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前,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按原契約內容及價格再延長契約期限一年,並需在機關當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始支付費用,履約保證金亦一併延長。
契約期限(含再延長契約期限)屆滿,機關如不再續約且招標不及,廠商應按原契約內容及價格延續至新契約簽訂完成為止,但至多以2個月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每份新臺幣2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7年5月17日府工採字第10730004100號函修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1)甲級(或甲專級)電器承裝業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且為同業公會之會員。
(2)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業:且為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會員。
2.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1010電器承裝業、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E599010配管工程業、E604010機械安裝業、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等相關行業。
3.其他證明文件:甲級(或甲專級)電器承裝業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且為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或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業:且為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納稅證明:
2.廠商信用證明:
3.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4.補充說明:
(1)開標時間:中華民國107年12月7日(星期五)上午10時整。
(預定決標日107年12月7日)。
截止收件時間:中華民國107年12月6日(星期四)下午17時整。
(2)開標地點:本館3樓第一會議室。
(3)標單工本費:每份新臺幣200元整。
(4)疑義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7年12月4日(含)前,以書面送達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本館將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7年12月5日(含)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本館聯絡電話:02-28314551、傳真:02-28314405、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5.本案採公告底價為新臺幣3,960,000元整。
6.餘詳招標文件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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