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
|---|---|
| 機關代碼 | 3.79.4.1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5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製造業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詹英秀 |
| 聯絡電話 | (02)28314551#508 |
| 機關地址 | 111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
| 傳真號碼 | (02)2831440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契約期限屆滿機關若不再續約且招標不及時,廠商應依原契約條件簽訂至新契約招標完成為止,但至多以2個月為限。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2/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76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4元 |
| 總計 | 10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11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標單工本費每份新臺幣2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2/15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2/16 10:00 |
| 開標地點 | 111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38913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1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6年3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餘詳契約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相關行業之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b.其他證明文件:「ml Electronique SAS公司」出票機銷售維修授權書及「MEI公司」紙鈔機維修授權書等證明文件。 以上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b.非拒絕往來戶。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d.資料查詢日期。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第1項至第10項應逐項填寫,如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者,聲明書第13項亦應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四.本須知未載明之事項,依其他招標文件及政府採購相關法令規定。 五.補充說明:1.開標時間:中華民國106年106月02月16日(星期 四) 上午10時整。(預定決標日106年02月16日)。截止收件時間:中華民國106 年02月15日(星期三)下午17 時整。2.開標地點: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3樓第一會議室。3.標單工本費:每份新臺幣200元整。4.疑義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02月13日(含)前,以書面送達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本館將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02月14日(含)前,以 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本館聯絡電話:02-28314551分機508、傳真:02-28314405、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2/1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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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