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大同區公所第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糧商業(A102060)
2.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業(F101990)
3.食品什貨批發業(F102170)
4.農產品零售業(F201010)
5.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F20301)
6.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
(僅須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購領:自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期限於上班時間內至本所秘書室領取。
(2)郵遞購領: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所,並自行預估郵寄往返時間,提早郵購,倘來不及投標,責任自負。
(3)電子領標。
2.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領標憑據,電子領標者亦請檢附,俾憑查驗。
3.押標金:新臺幣3萬5,000元整。
4.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
5.保固保證金: 無須繳納。
6.廠商投標時應檢附樣品黑糙長糯米禮品組1組{2袋為1禮品組,每1袋須為1公斤以上,內、外包裝須標示「老師里辦公處LOGO(由里辦提供)」、「老師里105年度迪化污水處理廠回饋金購置」字樣}。
7.產地為台灣。
8.廠商投標時應檢附文件:
(1)105年1期作之新米,保存期限達6個月以上之證明文件。
(2)符合國家標準CNS2424(長糯)規範之證明文件。
(3)檢附SGS檢驗合格證明文件:
A.農藥殘留310項。
B.毒素(黃麴毒素、赭麴毒素)。
C.食米重金屬。
(4)產品投保500萬以上產品責任險證明。
9.內包裝袋上標示需符合「糧食標示辦法」之規定。
10.內包裝袋使用安全合格之高密度包裝袋,並以真空方式充填包裝。
11.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05年9月23日中午12時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老師區民活動中心(敦煌路臨160之2號)。
12.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5975323分機210瞿小姐;若對採購規格有疑問請電洽02-25975323分機607林小姐。
13.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105年8月18日前以書面向本所提出,本所釋疑之期限不逾105年8月29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臺北市大同區公所(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電話:02-25975323分機210、傳真:02-2597514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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