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011 已決標公告

大同區105年里鄰廣播器纜線下地工程案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決標日:105/10/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雄興開發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77,127
原始預算
$ 2,530,000
底價金額
$ 2,341,515
決標折數
97.2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3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瞿課員
聯絡電話 (02)25975323#210
機關代碼 3.79.38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
聯絡人 瞿課員
聯絡電話 (02)25975323#210
傳真號碼 (02)2597514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 臺北市政府
補助金額 2,53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25 17:00
開標時間 105/10/26 10:3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大同區公所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2萬6,5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5年12月5日止或執行金額已達預算金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土木包工業(E102011) (僅須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欲參與本次投標之廠商請重新領標,勿以原領取之招標文件進行投標。 (1)專人購領:自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期限於上班時間內至本所秘書室領取。 (2)郵遞購領: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所,並自行預估郵寄往返時間,提早郵購,倘來不及投標,責任自負。 (3)電子領標。 2.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領標憑據,電子領標者亦請檢附,俾憑查驗。 3.押標金: 新臺幣12萬6,500元。 4.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5.保固保證金:結算金額之3%。 6.履約期限: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05年12月5日止或執行金額已達預算金額253萬元整,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7.廠商投標時檢附之承攬工程手冊影本須與正本相符,並自封面印至封底,不可漏頁(可縮印,但仍須清楚可辨示手冊記載內容,工程記載表得免附)。 8.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5975323分機210瞿小姐;若對採購規格有疑問請電洽02-25975323分機602鄭先生。 9.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105年10月21日前以書面向本所提出,本所釋疑之期限不逾105年10月24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電話:02-25975323分機210、傳真:02-25975140)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3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瞿課員
聯絡電話
(02)25975323#210
機關代碼
3.79.38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
聯絡人
瞿課員
聯絡電話
(02)25975323#210
傳真號碼
(02)25975140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 臺北市政府
補助金額
2,53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25 17:00
開標時間
105/10/26 10:3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大同區公所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2萬6,5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5年12月5日止或執行金額已達預算金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土木包工業(E102011) (僅須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欲參與本次投標之廠商請重新領標,勿以原領取之招標文件進行投標。 (1)專人購領:自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期限於上班時間內至本所秘書室領取。 (2)郵遞購領: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所,並自行預估郵寄往返時間,提早郵購,倘來不及投標,責任自負。 (3)電子領標。 2.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領標憑據,電子領標者亦請檢附,俾憑查驗。 3.押標金: 新臺幣12萬6,500元。 4.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5.保固保證金:結算金額之3%。 6.履約期限: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05年12月5日止或執行金額已達預算金額253萬元整,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7.廠商投標時檢附之承攬工程手冊影本須與正本相符,並自封面印至封底,不可漏頁(可縮印,但仍須清楚可辨示手冊記載內容,工程記載表得免附)。 8.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5975323分機210瞿小姐;若對採購規格有疑問請電洽02-25975323分機602鄭先生。 9.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105年10月21日前以書面向本所提出,本所釋疑之期限不逾105年10月24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電話:02-25975323分機210、傳真:02-25975140)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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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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