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9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4年度契約屆滿後,保留14個月的契約擴充權利。後續擴充上限金額為93萬1,000元。如辦理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再另行議價,費用須待機關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208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臺北市大安區公所9樓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最新訂頒之勞務契約範本併參考主管機關訂定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1.E601010電器承裝業:丙級(含以上)
檢附: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2.E606010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檢附: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登記執照。
3.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檢附: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關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2.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12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電話:23511711-9208,傳真:23418744,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於113年12月23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3. 履約保證金:詳見投標須知。
4. 本案採固定金額665,000元給付,請於服務建議書內詳列報價組成。
5. 本案業經簽奉核可,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報價,得改採限制性招標。
6. 決標原則: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7. 請投標廠商務必詳閱投標須知,並依資格/價格審查表檢視各資格文件是否已置入標封。
8. 廠商負責人授權代理人全權代理「參與開標或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及相關事宜,請代理人務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及相關事宜請代理人務必攜帶授權書正本及身份證明文件供本所查驗。
9. 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3511711分機9208卓課員;若對採購規格有疑問請電洽02-23511711分機9207汪課員。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