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4/03/18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9.31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蘇課員(8203)或卓課員(9208) |
| 聯絡電話 | (02)23511711#8203or9208 |
|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8、9樓 |
| 傳真號碼 | (02)2341874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 | 2,810,7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保留後續擴充3個月(至114年3月31日,擴充上限最高金額新臺幣 93萬6,900元整,每份報紙月單價*1041份*3個月),採原契約條件以雙方換文方式增購,不再另行議價。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03/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03/26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03/27 10:0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臺北市大安區公所9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80,000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6208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臺北市大安區公所9樓秘書室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併參採工程會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營業項目得供應報紙獲得之廣告傳單分送業(I401020)、報紙業(J301010)、其他工商服務業(IZ99990)等相關業務者,或具國內四大報社(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國時報及蘋果日報)經銷證明。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1.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2.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3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電話:23511711-9208,傳真:23418744,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於113年3月12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3.請投標廠商務必詳閱投標須知,並依資格/價格審查表檢視各資格文件是否已置入標封。 4.廠商負責人授權代理人全權代理「參與開標或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及相關事宜,請代理人務必攜帶授權書正本及身份證明文件供本所查驗。 5.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8萬元整。廠商可使用投標須知附件之退還押標金申請書及回郵信封併置於標封,倘未得標或廢、流標,由本所依退還押標金申請書之指定方式退還押標金。 6.決標方式:採最低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招標文件之明細表為預估需求數量並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廠商履約,以實際數結算。 7.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3511711分機9208卓課員;若對採購規格有疑問請電洽02-23511711分機8203蘇課員。 8.因應本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計畫,得標廠商須配合機關辦理契約文件電子化作業(契約副本),得標廠商應具備工商憑證或組織憑證或自然人憑證,予以代表得標廠商,並於本府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註冊相關帳戶,且配合機關辦理契約文件(契約副本)電子簽章交換作業。如採購案於投標時有交付投標廠商企劃書,廠商得標後應於簽約前提供服務建議書電子檔,並配合相關作業。 9.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11月2日工程企字第10900230431號函,為避免部分廠商未電子領標,而係透過政府電子採購網加值方案線上瀏覽招標文件並下載後投標之異常情形,投標廠商皆須檢附領標憑據。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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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