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
|---|---|
| 機關代碼 | 3.79.3.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張瑜倫 |
| 聯絡電話 | (02)23949211#443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7-2號 |
| 傳真號碼 | (02)2322584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3,959,212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0/2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否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7-2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1/02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1/03 10:0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7-2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19萬元。 11.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7-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6/01/01~106/12/3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須為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等相關業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專人領取:臺北市北平東路7之2號秘書室採購股。 2.郵遞領取:請附貼上72元郵票之29*38公分回郵信封寄至臺北市北平東路7-2號秘書室採購股〈逾時寄達或回郵地址錯誤、不清楚及其他事由延誤參加投標情事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本採購案並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pcc.gov.tw/,請上該網站首頁下載。 4. |
|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 5. |
| 開標日期 | 105年11月3日上午10時。 6. |
| 開標地點_2 | 本處前棟1樓協談室。 7. |
| 評選日期 | 105年11月18日下午2時30分。 8. |
| 評選地點 | 本處前棟3樓第1會議室。 9.本案屬經常持續性且執行不可中斷業務,得依上年度預算之執行數,依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招標、決標、訂約及覆實支用,已於投標須知第59點第4款載明,所需經費如未獲市議會審議通過或部分刪減之處理方式。 10. |
| 保固保證金 | 無。 13.預算金額:395萬9,212元整 1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 105年10月24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或邀標之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 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 105年11月1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1/0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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