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6005H02 已截止

口徑40mm以下B級螺紋式水量計(含廢表折價換新)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公告日:107/11/23 截止日:107/12/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98,400,750

押標金
$ 4,9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12/1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機關代碼 3.79.2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志鴻
聯絡電話 (02)87335797
機關代碼 3.79.27
單位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聯絡人 吳志鴻
聯絡電話 (02)87335797
傳真號碼 (02)8733579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18 17:00
開標時間 107/12/19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供應科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9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2/1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客服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先屆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照臺北市政府訂頒版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度量衡器製造業(CE01021)且經營度量衡器種類包含水量計,或度量衡器輸入業(F401181)且經營度量衡器種類包含水量計,或營業項目包含水錶製造、買賣及進出口等。 (二)具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項目含一般廢棄物)及廢棄物處理許可證(項目含一般廢棄物)。此部分資格,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三)廠商投標時應提出1.本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度量衡業許可執照影本,經營度量衡器種類為水量計;2.廢棄物清除許可證(項目含一般廢棄物)及廢棄物處理許可證(項目含一般廢棄物)。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規範及設計疑義聯絡人請洽:陳煥文,電話:02-87335790。 二、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1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2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特殊規定:詳本案補充說明及詳細表。 四、本案採電子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五、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六、本案為預約式契約(開口式契約),契約上限金額為預算金額。 七、公告底價:新臺幣84,600,000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2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志鴻
聯絡電話
(02)87335797
機關代碼
3.79.27
單位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聯絡人
吳志鴻
聯絡電話
(02)87335797
傳真號碼
(02)8733579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18 17:00
開標時間
107/12/19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供應科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9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2/1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客服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先屆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照臺北市政府訂頒版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度量衡器製造業(CE01021)且經營度量衡器種類包含水量計,或度量衡器輸入業(F401181)且經營度量衡器種類包含水量計,或營業項目包含水錶製造、買賣及進出口等。 (二)具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項目含一般廢棄物)及廢棄物處理許可證(項目含一般廢棄物)。此部分資格,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三)廠商投標時應提出1.本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度量衡業許可執照影本,經營度量衡器種類為水量計;2.廢棄物清除許可證(項目含一般廢棄物)及廢棄物處理許可證(項目含一般廢棄物)。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規範及設計疑義聯絡人請洽:陳煥文,電話:02-87335790。 二、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1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2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特殊規定:詳本案補充說明及詳細表。 四、本案採電子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五、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六、本案為預約式契約(開口式契約),契約上限金額為預算金額。 七、公告底價:新臺幣84,600,000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8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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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01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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