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本機關(客服中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專人洽購圖說費新臺幣150元,或郵寄購買圖說費為165元,郵寄請註明購買標單案號及名稱,將郵局劃撥收據正本及回郵72元並附大信封寄至領標處所(劃撥帳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政儲金第19442280號、戶名:臺北自來水事業處)。(2)電子招標文件費100元,請至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 web.pcc.gov.tw/)下載。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7/01/30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7/01/31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本機關供應科第1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800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4/01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履約期限
自107年3月1日0時起至108年2月28日24時止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參照臺北市政府105年5月13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6600號函修頒版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財產保險業(營業代碼H501021)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為第3次公開取得,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之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一、設計疑義聯絡人:請洽吳德村先生(電話:02-87335782)。
二、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特殊規定:詳本案補充說明、投標須知。
四、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五、本案採人工購買或電子領標者均須檢附領標憑據(收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以人工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六、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七、本案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18-01-29T19:17:53+08:0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本機關(客服中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專人洽購圖說費新臺幣150元,或郵寄購買圖說費為165元,郵寄請註明購買標單案號及名稱,將郵局劃撥收據正本及回郵72元並附大信封寄至領標處所(劃撥帳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政儲金第19442280號、戶名:臺北自來水事業處)。(2)電子招標文件費100元,請至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 web.pcc.gov.tw/)下載。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本機關供應科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800元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4/0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07年3月1日0時起至108年2月28日24時止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參照臺北市政府105年5月13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6600號函修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財產保險業(營業代碼H50102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為第3次公開取得,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之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一、設計疑義聯絡人:請洽吳德村先生(電話:02-87335782)。 二、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特殊規定:詳本案補充說明、投標須知。 四、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五、本案採人工購買或電子領標者均須檢附領標憑據(收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以人工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六、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七、本案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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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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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財產投保火災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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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12-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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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