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31034Q22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107年直潭場機械設備等年度維修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決標日:107/01/11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8/01/10 17:00 | 開標:2018/01/11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320,000元整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檢出 1 項關鍵工項/條款
📈 含物調抗通膨款 (30%)
包含特規工料或調價保障
⚠️ 本案曾於 2017/12/21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1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17/12/21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沅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40,000
原始預算
$ 6,499,555
底價金額
$ 5,200,000
決標折數
93.0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機關代碼 3.79.2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永興
聯絡電話 (02)87335796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傳真號碼 (02)8733579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上限金額如用罄或通報期滿,機關得視實際需要,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以書面通知廠商增加上限金額或延長通報期間至新契約發包訂約為止,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增加之金額,不可超過契約上限金額30%。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0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客服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專人洽購圖說費新臺幣150元,或郵寄購買圖說費為165元,郵寄請註明購買標單案號及名稱,將郵局劃撥收據正本及回郵72元並附大信封寄至領標處所(劃撥帳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政儲金第19442280號、戶名: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二) 電子領標圖說費100元,請至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7/01/10 17:00
開標時間 107/01/11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本機關供應科2樓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2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客服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07年12月15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照臺北市政府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機械安裝業(E604010)或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勘查現場或設計內容疑問請電:蔡勝任(電話:02-26668471轉524)。 二、本案採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5,200,000元整。 三、本案採人工購買或電子領標者均須檢附領標憑據(收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以人工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四、開標方式: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方式。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請求釋疑者,應於107年1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押標金抬頭名稱:「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七、本案公告預算倘106年12月1日(下稱該日)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前應辦理保留決標,俟該日為決標日;如決標日於該日以後無須保留決標。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本契約須俟臺北市議會審定預算後始開始付款。 (二)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決標金額者,機關取得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辦理契約變更作業,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機關得辦理解除契約,廠商除訂約所支出費用外不得請求賠償,另若有機關通知先行施作部分,逕援依解約前契約單價核計已實際發生費用後撥付。」。 八、投標時廠商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地址: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電話:02-87335796)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2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永興
聯絡電話
(02)87335796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傳真號碼
(02)8733579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上限金額如用罄或通報期滿,機關得視實際需要,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以書面通知廠商增加上限金額或延長通報期間至新契約發包訂約為止,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增加之金額,不可超過契約上限金額30%。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0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客服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專人洽購圖說費新臺幣150元,或郵寄購買圖說費為165元,郵寄請註明購買標單案號及名稱,將郵局劃撥收據正本及回郵72元並附大信封寄至領標處所(劃撥帳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政儲金第19442280號、戶名: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二) 電子領標圖說費100元,請至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7/01/10 17:00
開標時間
107/01/11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本機關供應科2樓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2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客服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07年12月15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照臺北市政府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機械安裝業(E604010)或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勘查現場或設計內容疑問請電:蔡勝任(電話:02-26668471轉524)。 二、本案採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5,200,000元整。 三、本案採人工購買或電子領標者均須檢附領標憑據(收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以人工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四、開標方式: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方式。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請求釋疑者,應於107年1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押標金抬頭名稱:「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七、本案公告預算倘106年12月1日(下稱該日)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前應辦理保留決標,俟該日為決標日;如決標日於該日以後無須保留決標。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本契約須俟臺北市議會審定預算後始開始付款。 (二)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決標金額者,機關取得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辦理契約變更作業,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機關得辦理解除契約,廠商除訂約所支出費用外不得請求賠償,另若有機關通知先行施作部分,逕援依解約前契約單價核計已實際發生費用後撥付。」。 八、投標時廠商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地址: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電話:02-87335796)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10 17:00
EZBid 採購情報 贊助合作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8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314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0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ZBid 採購情報 贊助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