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0032Q41 已決標公告

新水北69kV變電站機電工程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決標日:106/08/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5,700,000
原始預算
$ 197,184,632
底價金額
$ 178,000,000
決標折數
87.4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機關代碼 3.79.2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永興
聯絡電話 (02)87335796
機關代碼 3.79.27
單位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聯絡人 王永興
聯絡電話 (02)87335796
傳真號碼 (02)8733579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8/21
原公告日 106/08/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客服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專人洽購圖說費新臺幣150元,或郵寄購買圖說費為165元,郵寄請註明購買標單案號及名稱,將郵局劃撥收據正本及回郵72元並附大信封寄至領標處所(劃撥帳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政儲金第19442280號、戶名: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二) 電子領標圖說費100元,請至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8/29 17:00
開標時間 106/08/30 09:30
開標地點 本機關供應科1樓第2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客服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於開工之日起450日曆天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照臺北市政府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國內或外國投標廠商應具我國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其文件所列經濟部商業司訂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編號及「廠商登記之證明文件」,應包括符合下列之一規定: A.「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B.「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電器承裝業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曾完成「69kV(含)以上變電設備工程」之履約能力並驗收合格,應附證明文件。 a.由政府機關或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出具者:工程契(合)約書影本、結算驗收證明書。 b.由民營企業出具者:工程契(合)約書影本、以及完工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由民營企業出具之文件資料皆經公證或認證。 (2)工程履約能力認定原則: a.完成」係指工程全部完工並經驗收合格且持有證明文件者。完成日期則以該證明文件登載之完工日期為準。 b.投標廠商履約能力僅採計與「業主」直接承攬之履約能力。 c.「業主」指以享有工作成果為目的,出資規劃、興建工作物或採購該標的,並對該成果享有使用、收益或處分之權能者。(依據91年12月11日工程企字第09100541880號函會議結論(一)) d.工程契(合)約書影本內容須包含業主名稱、工程名稱、承攬廠商名稱、契(合)約價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更正事項〕: (一)更正「投標須知」第四十七條規定: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下同)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止...... (二)更正「補充說明」附表一投標廠商投標技術規格說明暨審查表,項次1.5項目C刪除。 (三)更正「空白標單」壹.一.11.1、壹.一.12.21之項目及說明。 (四)更正設計圖說E-0117之部分內容。 (五)更正「施工說明書」第16273章2.2.10(7)項規定、第16322章1.5.3項規定。 上列(三)~(五)修正內容詳如「第一次更正公告說明及對照表」。 一、勘查現場或設計內容疑問請電:高東生(電話:02-87335656)。 二、本案採人工購買或電子領標者均須檢附領標憑據(收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以人工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三、開標方式:本工程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方式,投標廠商資格及投報技術規格經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價格標之開標作業。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請求釋疑者,應於106年8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8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押標金抬頭名稱:「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六、投標時廠商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電話:02-87335796、傳真:02-87335794、地址: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2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永興
聯絡電話
(02)87335796
機關代碼
3.79.27
單位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聯絡人
王永興
聯絡電話
(02)87335796
傳真號碼
(02)87335794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8/21
原公告日
106/08/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客服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專人洽購圖說費新臺幣150元,或郵寄購買圖說費為165元,郵寄請註明購買標單案號及名稱,將郵局劃撥收據正本及回郵72元並附大信封寄至領標處所(劃撥帳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政儲金第19442280號、戶名: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二) 電子領標圖說費100元,請至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8/29 17:00
開標時間
106/08/30 09:30
開標地點
本機關供應科1樓第2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客服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於開工之日起450日曆天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照臺北市政府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國內或外國投標廠商應具我國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其文件所列經濟部商業司訂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編號及「廠商登記之證明文件」,應包括符合下列之一規定: A.「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B.「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電器承裝業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曾完成「69kV(含)以上變電設備工程」之履約能力並驗收合格,應附證明文件。 a.由政府機關或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出具者:工程契(合)約書影本、結算驗收證明書。 b.由民營企業出具者:工程契(合)約書影本、以及完工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由民營企業出具之文件資料皆經公證或認證。 (2)工程履約能力認定原則: a.完成」係指工程全部完工並經驗收合格且持有證明文件者。完成日期則以該證明文件登載之完工日期為準。 b.投標廠商履約能力僅採計與「業主」直接承攬之履約能力。 c.「業主」指以享有工作成果為目的,出資規劃、興建工作物或採購該標的,並對該成果享有使用、收益或處分之權能者。(依據91年12月11日工程企字第09100541880號函會議結論(一)) d.工程契(合)約書影本內容須包含業主名稱、工程名稱、承攬廠商名稱、契(合)約價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更正事項〕: (一)更正「投標須知」第四十七條規定: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下同)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止...... (二)更正「補充說明」附表一投標廠商投標技術規格說明暨審查表,項次1.5項目C刪除。 (三)更正「空白標單」壹.一.11.1、壹.一.12.21之項目及說明。 (四)更正設計圖說E-0117之部分內容。 (五)更正「施工說明書」第16273章2.2.10(7)項規定、第16322章1.5.3項規定。 上列(三)~(五)修正內容詳如「第一次更正公告說明及對照表」。 一、勘查現場或設計內容疑問請電:高東生(電話:02-87335656)。 二、本案採人工購買或電子領標者均須檢附領標憑據(收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以人工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三、開標方式:本工程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方式,投標廠商資格及投報技術規格經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價格標之開標作業。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請求釋疑者,應於106年8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8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押標金抬頭名稱:「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六、投標時廠商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電話:02-87335796、傳真:02-87335794、地址: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29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8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304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0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