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 |
|---|---|
| 機關代碼 | 3.79.27.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張宏華 |
| 聯絡電話 | (02) 83695211 |
| 註 |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
| A區 | 重新整理 |
| 機關地址 |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 |
| 傳真號碼 | (02) 8369518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6/09/01 |
| 原公告日 | 106/08/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9/19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9/20 10:0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 項目 : 分類 :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六、履約期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投標廠商僅須任一項符合 一、專業技師事務所:廠商應具有水利、環工及土木等3類科別執業技師。本案允許具備上述科別執業技師人員之一以上之技師事務所為投標廠商,若3類科別執業技師人員有不足者,需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份具有者代替之。 (一)技師執業執照。 (二)技師公會會員證。 (三)分包廠商經公證之合作意向書。 二、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廠商應具有水利、環工及土木等3類科別執業技師。本案允許具備上述科別執業技師人員之一以上之工程技術顧問業為投標廠商,若3類科別執業技師人員有不足者,需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份具有者代替之。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二)技師執業執照。 (三)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四)分包廠商經公證之合作意向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本次更正401評選須知_修正v5 修正第7頁扣減分數***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 /)下載本機關工程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 2、不提供現場領標。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掛號郵寄:寄達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 2、專人送達:送達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收文人員。 三、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規定免收。 四、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其中資格審查開標時間(詳招標公告),簡報評選時間概估作業時程約106年10月9日及議價時間約106年10月16日前後,實際時間由本總隊於資格審查及簡報評選後另行通知。 五、決標方式:本案係採固定價格,公開評選準用最有利標決標,並通知評選優勝之廠商辦理議價並決標方式辦理,詳評選須知。 六、履約期限:簽約次日起380日曆天內完成履約事項(詳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 七、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8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9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八、本案預定決標日同議約日。 九、本案採固定價格給付,不訂底價。 十、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聯絡電話:02-83695211、傳真:02-83695182、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 十一、投標須知第102條補充說明: (一)本採購案需求計畫書中,有關「辦理重要建物耐震初步評估(含簽證)」工作項目得分包辦理。 (二)得標廠商應於完成訂約後15日,依經濟部「商工電子公文交換服務計畫」相關規定辦理電子交換申請作業,以利辦理電子公文交換。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截標時間 | 106/09/1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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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