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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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2/14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 |
|---|---|
| 機關代碼 | 3.79.27.1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張宏華 |
| 聯絡電話 | (02)83695211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 |
| 傳真號碼 | (02)8369518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上限金額用罄或履約期滿,機關得視需求以原契約條件延長履約期限1次,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增加上限金額或延長契約工期,增加金額不超過100,000元,延長期限不超過107年12月31日。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2/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76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4元 |
| 總計 | 10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2/21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2/22 10:00 |
| 開標地點 | 10091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第2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5,000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91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是 |
| 項目 | 印刷 |
| 分類 | 其他(設計排版)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6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
| 廠商資格摘要 | 印刷業(C701010)或 印刷品裝訂及加工業(C703010)或 影印業(IZ01010)或 排版業(IZ10010)等營業項目之公司、商號或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庇護工場商品名稱具有印刷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 /)下載本機關工程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 2、不提供現場領標。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依本處採購招標規定招標單位為: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招標單位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 1、掛號郵寄:寄達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 2、專人送達:送達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收發室。 (三)本案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四)其他: 1、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段投標開標。 2、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3、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5年12月1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5年12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本案無給付預付款。 5、結算方式:本案採預約式契約(開口契約)依實做數量結算方式執行。 6、履約保證金額度:工程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7、押標金受款人請書明「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 8、本機關對於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投標文件及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並可援用前次電子領標憑據投標。 9、本案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 10、履約期限: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11、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聯絡電話:02-83695211、傳真:02-83695182、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2/2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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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