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1 已截止

106年度臺北市政府1999話務中心勞務委外案

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公告日:106/01/16 截止日:106/02/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57,387,192

押標金
$ 2,5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6/02/02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機關代碼 3.79.2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敏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258
機關代碼 3.79.22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十一樓東南區
聯絡人 吳敏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258
傳真號碼 (02)2759359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代辦「2017臺北世大運電話客服中心」,於106年7月1日至8月31日預估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261萬6,121元。 二、預估107年、108年及109年後續擴充之預估金額合計為新臺幣1億8,630萬8,79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02 17:00
開標時間 106/02/03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東南區閱覽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東南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依政府立案合法設立登記且未受停業處分之公司行號。 二、.特定資格: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情形: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採購標的同性質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401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6,001萬元。 (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1、廠商提出疑義、異議期限及機關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6.1.20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06.1.26。 2、預定決標日期:本案採1段投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評估後續階段所需作業天數,預定決標日期為開標日後30日。 3、履約保證金額度:新台幣550萬元。 4、預付款:無。 5、本案不訂底價,依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其理由:以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給付)。 6、服務建議書1式20份。 7、本案決標原則準用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由最優勝廠商優先取得議約之權利。議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8、契約期限:本契約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決標日晚於106年1月1日者,自機關通知日起算,不足1個月者,依實際日數比例給付契約價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2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敏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258
機關代碼
3.79.22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十一樓東南區
聯絡人
吳敏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258
傳真號碼
(02)2759359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代辦「2017臺北世大運電話客服中心」,於106年7月1日至8月31日預估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261萬6,121元。 二、預估107年、108年及109年後續擴充之預估金額合計為新臺幣1億8,630萬8,79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02 17:00
開標時間
106/02/03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東南區閱覽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東南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依政府立案合法設立登記且未受停業處分之公司行號。 二、.特定資格: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情形: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採購標的同性質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401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6,001萬元。 (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1、廠商提出疑義、異議期限及機關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6.1.20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06.1.26。 2、預定決標日期:本案採1段投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評估後續階段所需作業天數,預定決標日期為開標日後30日。 3、履約保證金額度:新台幣550萬元。 4、預付款:無。 5、本案不訂底價,依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其理由:以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給付)。 6、服務建議書1式20份。 7、本案決標原則準用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由最優勝廠商優先取得議約之權利。議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8、契約期限:本契約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決標日晚於106年1月1日者,自機關通知日起算,不足1個月者,依實際日數比例給付契約價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02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載入中...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9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8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