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7208889#6196/ 6376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民政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臺幣壹佰元整。郵遞購領:以郵遞索取者需附回郵郵資及現金新臺幣壹佰元整。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第一討論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北區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22日以前完成履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投標廠商須僅須任一項符合
1.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等內容。)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E801060室內裝修業: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3.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4.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類科。
b.技師公會會員證。
5.營業項目需符合經濟部訂頒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C501010、C501030、C501040、C501060、C501990;E101011、E102011、E103011、E103021、E103031、E103041、E103061、E103081、E103091、E103101、E103111、E801010、E801020、E801030、E801060、E901010、E903010、F107010、F107170、F107200、F111090、F207010、F207170、F207200及IF04010等其中一項以上相關業務或其他依法得提供本案標的之合法設立公司行號或法人、團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11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11月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二、受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民政局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196,傳真:02-27598799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
三、本次修改公告之招標文件項目如下:
(一)本案原預算新臺幣58萬元整,修正為新臺幣55萬元整。
(二)修改契約履約期限為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22日止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三)修改驗收文件:驗收後付款之施作期程與繳付文件說明,廠商須於106年12月15日前完成本案各項施作項目,並於106年12月22日前檢附施作紀錄1式5份(含電子檔),及經審查通過之油料材質(含稀釋溶劑)購入證明(含購入廠商、金額與數量)函送機關等規定。
(四)修改需求說明施作範圍及施作期程:
1.修改養護施作範圍為園區右方閩式庭園及左方迴廊與側門,含愛波亭、雨前樓2層樓、隨月閣、醉茶居等主要建築之屋樑、柱、裝飾物等全部木構件,以及園區庭園內所有庭臺樓閣附屬建物之木構件皆屬,並附上園區圖說供廠商參考評估。
2.修改施作期程至106年12月15日完成施作之限制,提供建議施作時間供廠商提前規劃相關時程。
四、本案因修改預算等招標文件內容,屬重大變更,招標狀態以第1次招標辦理,並簽奉准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報價單,改採限制性招標。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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