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311 已決標公告

106311-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辦理106年度本市南港及萬華新移民會館暨萬華區史展示中心清潔維護勞務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決標日:105/12/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附設庇護工場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9,400
原始預算
$ 305,520
底價金額
$ 305,520
決標折數
98.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機關代碼 3.79.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先生/楊小姐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189/1906
機關代碼 3.79.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
聯絡人 黃先生/楊小姐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189/1906
傳真號碼 (02)2720683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後續擴充最多3個月(107年1-3月)7萬6,38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5/12/07
原公告日 105/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台幣壹佰元整。以郵遞索取者需附回郵郵資及現金新台幣壹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2/12 17:30
開標時間 105/12/13 15:4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第1討論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北區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機關得於契約期滿前10日,以書面通知廠商以本契約內容繼續維護,保留後續擴充,金額不超過7萬6,380元整,期限不超過3個月。另本案預估需用金額為106年度預算案,尚待議會審議中,正確數額將以議會審議通過後之預算比例調整之,屆時如未通過預算審查,本契約履約期限應配合提前終止,並依本契約第16條「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條款辦理終止契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2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先生/楊小姐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189/1906
機關代碼
3.79.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
聯絡人
黃先生/楊小姐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189/1906
傳真號碼
(02)27206831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後續擴充最多3個月(107年1-3月)7萬6,38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5/12/07
原公告日
105/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台幣壹佰元整。以郵遞索取者需附回郵郵資及現金新台幣壹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2/12 17:30
開標時間
105/12/13 15:4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第1討論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北區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機關得於契約期滿前10日,以書面通知廠商以本契約內容繼續維護,保留後續擴充,金額不超過7萬6,380元整,期限不超過3個月。另本案預估需用金額為106年度預算案,尚待議會審議中,正確數額將以議會審議通過後之預算比例調整之,屆時如未通過預算審查,本契約履約期限應配合提前終止,並依本契約第16條「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條款辦理終止契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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