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02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各區戶政事務所108年度戶政資訊系統設備耗材聯合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47,994
原始預算
$ 2,190,890
底價金額
$ 2,100,000
決標折數
97.5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代碼 3.79.2.4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莊森全
聯絡電話 (02)23062706#5306
機關代碼 3.79.2.45
單位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5樓
聯絡人 莊森全
聯絡電話 (02)23062706#5306
傳真號碼 (02)2302677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17 17:00
開標時間 108/04/18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55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5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最新訂定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參照投標須知/十三、(一)之規定) (一)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二)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二、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或前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為第2次公告,截止投標及開標日期已修改,投標封套亦隨同修改,因本次招標文件無重大改變,依法不受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始得開標之限制,惟配合上述修正,有意投標者,請重新領標。 2.招標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須附上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裝入外封套內,併投標文件寄(送)所。。 3.本案採公開招標,採最低標決標,押標金為10萬元,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10%,保固保證金為契約金額3%。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8年4月15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4月16日前以書面答覆廠商。廠商對於本採購認為違反法令,至損害權利或利益者,應於108年4月16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異議。 5.受理疑義、異議窗口:臺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電話:02-23062706分機5306,傳真02-23026773,地址: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5樓。 6.公告底價新臺幣210萬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2.4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莊森全
聯絡電話
(02)23062706#5306
機關代碼
3.79.2.45
單位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5樓
聯絡人
莊森全
聯絡電話
(02)23062706#5306
傳真號碼
(02)2302677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17 17:00
開標時間
108/04/18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55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5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最新訂定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參照投標須知/十三、(一)之規定) (一)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二)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二、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或前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為第2次公告,截止投標及開標日期已修改,投標封套亦隨同修改,因本次招標文件無重大改變,依法不受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始得開標之限制,惟配合上述修正,有意投標者,請重新領標。 2.招標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須附上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裝入外封套內,併投標文件寄(送)所。。 3.本案採公開招標,採最低標決標,押標金為10萬元,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10%,保固保證金為契約金額3%。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8年4月15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4月16日前以書面答覆廠商。廠商對於本採購認為違反法令,至損害權利或利益者,應於108年4月16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異議。 5.受理疑義、異議窗口:臺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電話:02-23062706分機5306,傳真02-23026773,地址: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5樓。 6.公告底價新臺幣210萬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17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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