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台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9/1797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6樓開標室【110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秘書室文書股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函頒之財物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符合任一資格即可):
(1)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專
a.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2)其他業類: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CC01090電池製造業、D101050汽電共生業、F213110電池零售業、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CE01010一般儀器製造業或E601020電器安裝業。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 完成類似本案之製造、供應或承做文件如:驗收紀錄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因疫情期間市政大樓4樓以上電梯管制,到府投標時可電洽本局收文單位陳怡文(02-27208889轉1770)。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廠商其他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服務建議書10份。
4.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第13點。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35萬元整。
【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0萬元整。
【其他】
1.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領標憑據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收據投標。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2.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以最有利標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4.29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1.5.2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1797,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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