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S007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臺北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居家隔離及檢疫者廢棄物委託清除處理案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09/12/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44,381,687
底價金額
$ 41,141,687
決標折數
99.5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79.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廢管科劉燕英或秘書室方彥傑
聯絡電話 (02)7208889#7291
機關代碼 3.79.15
單位名稱 廢棄物處理管理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聯絡人 廢管科劉燕英或秘書室方彥傑
聯絡電話 (02)7208889#7291
傳真號碼 (02)2759799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購保留新臺幣4,438萬1,687元(預算金額100%)擴充之權限,後續擴充期限至111年3月31日止,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給付契約價金,並經機關核准後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適用原因 依招標期限標準第4條之1規定辦理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8 17:00
開標時間 109/12/28 17: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市政大樓N21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任務內容應包含清除一般性事業廢棄物及感染性廢棄物。 c.其他:領有合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甲級),且許可清除之廢棄物種類包含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C-0599),月許可量至少應為75公噸(項次一)及30公噸(項次二)以上。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10103廢棄物清除業或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 b.其他證明文件:領有合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甲級),且許可清除之廢棄物種類包含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C-0599),月許可量至少應為75公噸(項次一)及30公噸(項次二)以上。 其餘詳投標須知十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文件、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3.餘詳投標須知及資格價格審查表。 【履約期限】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為止(項次一為新臺幣3,172萬6,941元整、項次二為新臺幣1,265萬4,746元整)。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12.21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09.12.25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6.附加說明: (1)因疫情期間,本府市政大樓4樓以上辦公區域暫不對外開放,如有專人送達,請先電洽承辦人方彥傑(分機7214)或代理人陳彥儒(分機7221),本局將由專人至1樓收件。 (2)進入本府市政大樓親送投標文件時,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將無法進入,另請先預留進出時間,尤其涉及有截止收件時間之事項,一定要戴口罩並寬估時程,以免影響自身的相關權益。 7.餘詳閱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電話:02-27208889分機7211、傳真:02-27597996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項次二:155,692公斤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2,654,746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廢管科劉燕英或秘書室方彥傑
聯絡電話
(02)7208889#7291
機關代碼
3.79.15
單位名稱
廢棄物處理管理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聯絡人
廢管科劉燕英或秘書室方彥傑
聯絡電話
(02)7208889#7291
傳真號碼
(02)27597996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購保留新臺幣4,438萬1,687元(預算金額100%)擴充之權限,後續擴充期限至111年3月31日止,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給付契約價金,並經機關核准後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適用原因
依招標期限標準第4條之1規定辦理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8 17:00
開標時間
109/12/28 17: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市政大樓N21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任務內容應包含清除一般性事業廢棄物及感染性廢棄物。 c.其他:領有合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甲級),且許可清除之廢棄物種類包含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C-0599),月許可量至少應為75公噸(項次一)及30公噸(項次二)以上。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10103廢棄物清除業或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 b.其他證明文件:領有合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甲級),且許可清除之廢棄物種類包含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C-0599),月許可量至少應為75公噸(項次一)及30公噸(項次二)以上。 其餘詳投標須知十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文件、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3.餘詳投標須知及資格價格審查表。 【履約期限】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為止(項次一為新臺幣3,172萬6,941元整、項次二為新臺幣1,265萬4,746元整)。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12.21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09.12.25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6.附加說明: (1)因疫情期間,本府市政大樓4樓以上辦公區域暫不對外開放,如有專人送達,請先電洽承辦人方彥傑(分機7214)或代理人陳彥儒(分機7221),本局將由專人至1樓收件。 (2)進入本府市政大樓親送投標文件時,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將無法進入,另請先預留進出時間,尤其涉及有截止收件時間之事項,一定要戴口罩並寬估時程,以免影響自身的相關權益。 7.餘詳閱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電話:02-27208889分機7211、傳真:02-27597996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項次二:155,692公斤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2,654,746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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