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 機關代碼 | 3.79.1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環檢中心林佳慧或秘書室方彥傑 |
| 聯絡電話 | (02)28236160#817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
| 傳真號碼 | (02)2759799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增購3個月,增購金額為776,950元,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付款。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11/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12/0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12/09 10: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09年1月1日或決標次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國內廠商: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其資格如下: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b.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F113100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F213100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J101050環境檢測服務業、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F113990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投標廠商需為環保署環境檢驗所認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且需提供【空氣中細懸浮微粒(PM2.5)之採樣及檢驗(A205.11C)】《空氣檢測類項目(非排放管道)》檢驗化合物之檢驗室,並需有3年內相關細懸浮微粒手動採樣監測實績,投標時需檢附該實績結算驗收證明書供審。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13點。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最低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履約期限:自109年1月1日或決標次日起(以日期後者起算)至109年12月31日止。 3.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308萬元整。 4.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0萬元整。 5.無保固保證金。 6.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上開憑據以下統稱領標憑據)之處理方式,應依本機關招標文件及招標公告規定辦理(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7.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11.28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08.12.5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9.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10.其他:依契約約定辦理驗收。 11.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保留決標,依投標需知59(四)規定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秘書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214傳真:27597996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12/0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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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