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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
1.107年以預算金額50%(金額8,804,775元),契約有效期限內得辦理增購,增購期間另議定之。
2.廠商依契約第二十條規定,經雙方合意後得續約1年(108年預估需要金額17,609,550元),並保留後續增購預算金額50%(金額8,804,775元)契約有效期限內得辦理增購,增購期間另議定之。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秘書室總收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二)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701010(與主計處行業對照:1611)、印刷業(本案以印製票券或有價證券或以雷射全像影像技術為宜),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三) 其他證明文件:國內工廠登記證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13點。
3.服務建議書20份。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準用最有利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60萬元整。
3.保固保證金:結算總金額1﹪。
4.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之處理方式,應依本機關招標文件及招標公告規定辦理;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5.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3.29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07.5.13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8.其他:
(1)應徵廠商於投標時應繳交廠商資格文件、防偽標籤樣張各型號連續標號 各500枚,直條式每10枚1條、服務建議書20份、投標書、樣張底片(有領取底片者)。
(2)未得標廠商製作樣張過程所用到相關材料(如電子資料、製版底片、打樣印版及試印樣張等),須於評選後由本局派員會同銷毀或共同封存交由本局保存後,再退回押標金;得標廠商則依合約處理。
(3)本案採分批交貨,第1批交貨期限為決標次日起算90天內,其餘各批於決標後另函通知各批交貨日期,原則依前1批交貨之次日起算45日曆天內為每1批交貨期限。
(4)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
9.履約地點:本局指定地點
10.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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