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7208889#7305,7214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總收文
履約期限
1.決標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
2.於每半年(6月、12月)提供服務後,自該月最末次臨廠服務日次日起15日內交付醫師臨場健康服務報告書。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修頒之勞務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
1.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醫療機構開業執照。
2.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或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訓練合格醫師之專科醫師證書、訓練合格證書、僱用證明文件(本案需50%以上為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醫療機構開業執照。
2.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或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訓練合格醫師之專科醫師證書、訓練合格證書、僱用證明文件(本案需50%以上為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
3.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4.服務建議書8份。
5.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保證金額度
每分項組別新臺幣5萬元整(得標2組別則為10萬元整,以此類推)
其他
1.本案採固定價格每1小時新臺幣3,500元整(含車馬費),每月預定計17場次,每場次至多3小時,依實際辦理時數計價。本局各單位依地域及作業性質劃分為15個單位,每月各辦理1場次,另辦理2場次特殊性臨場服務,每月共計17場次,並將17場次劃分為4個組別,分項組別詳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7年度醫師臨場健康服務】補充說明-附件四,廠商依其能力至多可投標4項組別。
2.本案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時一併提出服務建議書乙式8份,資格審查後由本局訂定時間通知資格符合廠商參與評選。
3.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107年度預算完成立法程序後,即辦理決標作業程序,依投標須知五十九點第四款辦理。
4.預定決標日為1月底、複數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加,無給付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5.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12.3期限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06.12.10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17,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