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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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8/22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 機關代碼 | 3.79.1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廢管科王筱嵐或秘書室陳彥儒 |
| 聯絡電話 | (02) 27208889 #7291,7214 |
| 註 |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
| A區 | 重新整理 |
| 機關地址 |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
| 傳真號碼 | (02) 2759799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局保留增加預算金額百分之100之權利;增購金額為246萬元整,延長契約上限3個月之權利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6/09/0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9/05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9/06 15: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2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 項目 : 分類 :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國內廠商: (1)基本資格經政府機關核准設立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者。 (2)其他資格: a、具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且於開標日前未遭主管機關停工、停業處分能正常營運清運(須領有該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且許可期限在本契約有效期限以後)。 b、具備裝有GPS設備之35噸以上大型連結拖曳引卡車(密封式)。 c、出具「履約能力聲明書」,聲明具有35噸以上大型連結拖曳引卡車(密封式),至少3部/日以上之調度能力,並敘明每月餘裕量及每月最大清運數量不得高於主管機關核發證明文件中之許可數量。(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其他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文件。 3.出具履約能力聲明書。 4.餘詳投標須知及資格價格審查表。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2萬元 【履約期限】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廠商實際執行清運金額合計達2,460,000元止(二者以先屆者為準)。(新年度未及完成標案招標程序,則由雙方依合約規定延長履約期限,惟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其他】 1. (1)本案預計委託清運金額為246萬元,每月餘裕量及每月最大清運數量不得高於主管機關核發證明文件中之許可數量。 (2)本案投標標價係指廠商投標『油料及駕駛費用』,並以作為判定是否合於底價暨決標排序之依據。 2.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4.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9.2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06.9.4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7.餘詳閱招標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14,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截標時間 | 106/09/0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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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