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7208889#7244,7216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總收文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符合任一資格即可):
1.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環境工程。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與環境保護或空氣污染防制相關。
3.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押標金繳納憑據、聲明書。
2.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文件。
3.企劃書一式15份
4.餘詳投標須知。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8萬8,000元整。
【其他】
1.預定決標日為105年9月30日。
2.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本案第一次公開招標廠商投標數未達3家,則改採限制性招標。
4.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下統稱領標憑據)之處理方式: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新招標文件。
5.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9.2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05.9.4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8.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窗口電話: 02-27208889轉7216,傳真號碼:2759799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文書股總收發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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