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
|---|---|
| 機關代碼 | 3.79.15.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2 - 針對整個社區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勞安室鄒積德及第三組蒲雪芳 |
| 聯絡電話 | (02)28360050#162 |
| 機關地址 |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
| 傳真號碼 | (02)2835065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8/09/09 |
| 原公告日 | 108/09/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09/12 11:00 |
| 開標時間 | 108/09/12 14:00 |
| 開標地點 |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管理大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3萬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管理大樓第三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30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1、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其營業項目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2、廠商為台灣能美防災股份有限公司原廠或其廠商具有消防設備師(士)合格執照(請附執照影本)及可證明為貴公司員工之文件,且廠商具有維修NOHMI(能美)消防系統,一年以上(含1年)之實務工作經驗證明之「勞務結算驗收證明書」;並附原廠授權書。 3、廠商納稅證明。 4、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因變更招標文件,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 (一)更正事項說明:因「詳細價目表」第5項第5款漏列故更正,並延長等標期。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 1.「詳細價目表」。 2.「投標須知」附錄七投標封套「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8年9月10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9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招標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請洽:勞安室鄒積德:連絡電話02-2836-0050轉162,傳真:02-2835-0651、地址: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 餘依原公告事項辦理: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電子領標。(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 (二)其他: 1.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本案 ■不限定 中小企業參與 3.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6萬元整。 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萬8仟元整。 4.本案本機關不允許電子投標。 5.餘詳投標須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9/12 11: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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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