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
|---|---|
| 機關代碼 | 3.79.15.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第一組羅培碩及第三組蘇怡禎 |
| 聯絡電話 | (02)28360050#311及116 |
| 機關地址 |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
| 傳真號碼 | (02)2835065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保留後續增購三個月,預估金額為11萬4,000元之權利,機關新契約未生效前,機關得依契約原定內容、條件及價金所訂單價額核計之,通知廠商繼續履約條件。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1/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11/27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11/28 10:00 |
| 開標地點 | 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管理大樓3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萬2,000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遞或專人送達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第三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07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至107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1、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其營業項目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及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2、廠商納稅證明。 3、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電子領標。(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 (二)其他: 1.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預定決標日期:預定開標後120日 3.對招標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11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11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招標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請洽: 第一組 羅培碩連絡電話02-2836-0050轉311,傳真:02-2835-0651、地址: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 4.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4萬5,000元整。 5.本採購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俟預算經審議確定,再另行通知廠商及相關人員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6.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7.廠商應於投標時提送企劃書(ㄧ式10份),投標時未提送視為不合格標,現場不得補送或更換。 8.本案本機關不允許電子投標。 9.餘詳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1/27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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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