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T106301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106年度廠區環境清潔作業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7/03/02 17:00 | 開標:2017/03/03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 8萬 元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聖翰強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20,000
原始預算
$ 1,732,532
底價金額
$ 1,699,950
決標折數
89.4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機關代碼 3.79.1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第三組歐素霞及第三組蘇怡禎
聯絡電話 (02)28360050#117及116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傳真號碼 (02)2835065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增購 三個月之權利,除另有約定者外,後續擴充期間之契約內容、條件及價金依照本契約所訂單價額核計之,預估金額52萬574元,並徵得廠商與本機關雙方同意後,始得履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20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03/02 17:00
開標時間 106/03/03 10:00
開標地點 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8萬 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第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4月1日至106 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其營業項目代碼J101010,登記項目建築物清潔服務業相關服務業 。 2、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圖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電子領標。(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 (二)其他: 1.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3.本案■不限定 中小企業參與 4.對招標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2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 年3月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招標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請洽:第三組 歐素霞 :連絡電話02-2836-0050轉 117 ,傳真:02-2835-0651、地址: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5.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6萬元整。 6.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7.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統稱領標憑據)之處理方式,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8.本案本機關不允許電子投標。 9.餘詳投標須知。 10.檢舉受理單位補充: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836006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5.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第三組歐素霞及第三組蘇怡禎
聯絡電話
(02)28360050#117及116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傳真號碼
(02)28350651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增購 三個月之權利,除另有約定者外,後續擴充期間之契約內容、條件及價金依照本契約所訂單價額核計之,預估金額52萬574元,並徵得廠商與本機關雙方同意後,始得履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20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03/02 17:00
開標時間
106/03/03 10:00
開標地點
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8萬 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第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4月1日至106 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其營業項目代碼J101010,登記項目建築物清潔服務業相關服務業 。 2、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圖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電子領標。(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 (二)其他: 1.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3.本案■不限定 中小企業參與 4.對招標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2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 年3月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招標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請洽:第三組 歐素霞 :連絡電話02-2836-0050轉 117 ,傳真:02-2835-0651、地址: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5.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6萬元整。 6.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7.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統稱領標憑據)之處理方式,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8.本案本機關不允許電子投標。 9.餘詳投標須知。 10.檢舉受理單位補充: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836006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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