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
|---|---|
| 機關代碼 | 3.79.15.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勞安室 蔡芳宜 |
| 聯絡電話 | (02)22300800#217 |
| 機關地址 |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 |
| 傳真號碼 | (02)2239173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12/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12/17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12/18 14:00 |
| 開標地點 |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管理大樓1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管理大樓1樓第三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機關簽約日起至114年8月29日前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且履約時間短,短期內無大幅波動。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臺北市或新北市內之醫療機構開業執照(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臺北市或新北市具有勞工一般健康檢查及作業特殊健康檢查資格之認可醫療機構,廠商投標時應檢附醫療機構開業執照及勞工一般健康檢粉塵作業特殊健康檢查之認可醫療機構證明文件(主管機關認可函或列印「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署」(網址:https://www.osha.gov.tw/)之勞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查詢系統之「有效認可醫療機構資料」均屬之)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 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
| 其他: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面報價及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第1次開標,得不受3家之限制-詳投標須知第5點第4款)。 2.本案採固定費率每人新臺幣3,000元整(預估受檢人數109)。 3.評審會議日期地點:於開標時先進行資格文件審查,審查後隨即進行簡報及評審(約下午3時左右),於本廠管理大樓3樓會議室辦理。 4.【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12月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 處理結果,將於113年12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 5.【收受投標文件地點】:郵遞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管理大樓第三組,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6.【押標金額度】:本案無押標金。 7.【開標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管理大樓1樓開標室。 8.【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9.【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政風室、電話02-22300800轉410、傳真:02-22301403、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4樓。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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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