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11220 已截止

「112年秘書室文書處理及庶務性業務」勞務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公告日:112/06/06 截止日:112/06/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580,899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2/06/12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79.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鄞廷蓉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161
機關代碼 3.79.14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
聯絡人 鄞廷蓉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161
傳真號碼 (02)2722242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12 17:00
開標時間 112/06/12 17:30
開標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5個工作天內至中華民國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改採本府112年3月14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06757號函先行修正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以下僅須任一項符合:(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十三點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規定) 公司或商業,應檢附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Z12010人力派遣業或其他與本案相關之業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7.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8.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注意事項】1.決標原則:本案採購金額與預算金額均為新臺幣58萬899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以最低標方式辦理。 2.本案為公告底價案件,底價為新臺幣58萬899元整。 3.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2年6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6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秘書室 盧宜平小姐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7131。如針對履約內容有疑義者,請洽鄞廷蓉小姐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7161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鄞廷蓉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161
機關代碼
3.79.14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
聯絡人
鄞廷蓉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161
傳真號碼
(02)2722242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12 17:00
開標時間
112/06/12 17:30
開標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5個工作天內至中華民國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改採本府112年3月14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06757號函先行修正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以下僅須任一項符合:(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十三點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規定) 公司或商業,應檢附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Z12010人力派遣業或其他與本案相關之業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7.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8.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注意事項】1.決標原則:本案採購金額與預算金額均為新臺幣58萬899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以最低標方式辦理。 2.本案為公告底價案件,底價為新臺幣58萬899元整。 3.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2年6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6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秘書室 盧宜平小姐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7131。如針對履約內容有疑義者,請洽鄞廷蓉小姐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7161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