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07001 已截止

「107-108年合格印刷廠商名單」勞務採購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公告日:106/11/30 截止日:106/12/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招標公告
預算金額
$ 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6/12/14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79.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葉芷睿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131
機關代碼 3.79.14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
聯絡人 葉芷睿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131
傳真號碼 (02)2722242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0條第1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30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庶務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4 17: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總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廠商資格摘要 於國內合法登記或設立並檢附該證明文件之廠商,或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第69條所稱合法登記或設立並檢附該證明文件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信用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廠商納稅證明。 ;餘請詳閱招標須知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由投標廠商提出下列資料,由本局審查:(於有效期間內提出審查,審查合格後納入本局之合格印刷廠商名單) 一、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四、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五、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名單之有效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名單展期手續 本局合格廠商為每2年更新1次,未予辦理展期作業。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勞務類-政府行政服務。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專人領購:臺北市市府路一號東南區衛生局二樓秘書室洽購,每份工本費新台幣200元。 2.郵遞領購:郵遞時程請自行考量,並檢附回郵"快遞郵資或限時雙掛號郵資(180元)"及信封。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押標金額度 無。
注意事項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0條第1項第1款辦理選擇性招標,邀請印刷廠商投標並進行資格審查,建立本局之合格印刷廠商名單,期間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並依據廠商投標之先後順序排列及編號,未列入合格廠商名單之廠商請求參加投標本案時,得於有效期間內提出審查,審查合格後納入本局之合格印刷廠商名單,餘詳參本案投標須知第102點。 2.廠商提出疑、異議期限:廠商對於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6年12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2月13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3.本案免收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 請各領標廠商自行核對,若有疑義請洽承辦人: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秘書室 葉芷睿先生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7131 傳真:2722-242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4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葉芷睿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131
機關代碼
3.79.14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
聯絡人
葉芷睿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131
傳真號碼
(02)27222427
電子郵件信箱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30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庶務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4 17: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總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廠商資格摘要
於國內合法登記或設立並檢附該證明文件之廠商,或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第69條所稱合法登記或設立並檢附該證明文件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信用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廠商納稅證明。 ;餘請詳閱招標須知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由投標廠商提出下列資料,由本局審查:(於有效期間內提出審查,審查合格後納入本局之合格印刷廠商名單) 一、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四、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五、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名單之有效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名單展期手續
本局合格廠商為每2年更新1次,未予辦理展期作業。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勞務類-政府行政服務。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專人領購:臺北市市府路一號東南區衛生局二樓秘書室洽購,每份工本費新台幣200元。 2.郵遞領購:郵遞時程請自行考量,並檢附回郵"快遞郵資或限時雙掛號郵資(180元)"及信封。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押標金額度
無。
注意事項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0條第1項第1款辦理選擇性招標,邀請印刷廠商投標並進行資格審查,建立本局之合格印刷廠商名單,期間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並依據廠商投標之先後順序排列及編號,未列入合格廠商名單之廠商請求參加投標本案時,得於有效期間內提出審查,審查合格後納入本局之合格印刷廠商名單,餘詳參本案投標須知第102點。 2.廠商提出疑、異議期限:廠商對於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6年12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2月13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3.本案免收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 請各領標廠商自行核對,若有疑義請洽承辦人: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秘書室 葉芷睿先生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7131 傳真:2722-242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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