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2/07/26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
|---|---|
| 機關代碼 | 3.79.14.1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簡鈞宜/規格:健康促進與管理中心陳惠芬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25553000#2138 |
| 機關地址 | 103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
| 傳真號碼 | (02)2302741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院保留於契約期間內後續擴充10個月之權利,金額為新臺幣183萬6,000元整,以原契約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及「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規定辦理契約變更。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6/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台幣2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6/23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6/24 10:00 |
| 開標地點 | 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9萬元整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為保障保院權益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為保障保院權益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次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修之版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醫事或醫療機構(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有效期內國內外醫學實驗室認證證書全份。 (2)具有尿液篩檢之供應或承作能力,應檢附曾完成相關之驗收證明文件,若其內 容無法完全佐證時,應另行檢附契約相關頁面(如履約標的、工作項目內容、 簽約雙方用印頁面等)或其他經業主證明完成之文件。若其內容不足以檢視或 判斷者,視為不合格標。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專人領購:自111年6月13日起至111年6月23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萬華辦公室總務室採購供應股))洽購,須繳納工本費每份新臺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總務室)。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標單。 |
| 其他 | 1.預定決標日為開標後30日 2.招標文件規定請將資格、規格及價格文件分別裝訂後,一併裝入投標封套內。 3.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4.業管單位請洽:健康促進與管理中心陳惠芬小姐(02)2555-3000轉2259。 5.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 年 月 日至110年03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詳契約主文第7條)。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11年6月13日08時至111年6月16日17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111年6月23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總務室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6/2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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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