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8/02/09 | 廢標 | 0 家 | 廢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
|---|---|
| 機關代碼 | 3.79.14.14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顏玉娟 |
| 聯絡電話 | (02)25553000#2139 |
| 機關地址 | 103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
| 傳真號碼 | (02)2302741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747,3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契約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39萬7,500元整,得逕與廠商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02/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台幣2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7/02/23 12:00 |
| 開標時間 | 107/02/26 10:00 |
| 開標地點 |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20000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中文附加說明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修之版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營業項目::F401010國際貿易業、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F20906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F209010 書籍、文具零售業、F109020 文具批發業或與本採購標的相符之業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07年02月13日08時起,至02月15日17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107年2月22日17時)。 2.【預定決標日】開標日 3.規格問題請洽-:陳淑君25553000-2657 4.本案如因故流、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文件可續用,人工領標之廠商需至本院換取新標封 5. a. 本案為開口合約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上限金額(即為訂約總價)用罄,兩者以先屆者為合約屆滿之基準。 b.本案所列數量為預估值,確實數量依院區實際使用需求為準,廠商不得因未達表列數量而要求任何賠償。 c.契約價金之給付:契約單價×實際數量數量=實際給付之價金。。 d.如有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依「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規定辦理契約變更者,以契約變更後之金額為上限金額,或以契約變更後約定之期間為通知單開立期限。。 e.決標後之單價調整事項及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之處理方式,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6.本案依投標須知六、(二)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新台幣74萬7300元整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02/23 12: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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