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51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萬華辦公室(台北市艋舺大道101號11樓)總務室
開標地點
10851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萬華辦公室(台北市艋舺大道101號11樓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萬元整
8、預定決標日即為開標日(107年12月4日)
9、開標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萬華辦公室(台北市艋舺大道101號1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萬華辦公室(台北市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
】;郵寄報價單(標單)者,請自行計算並注意截止收件期限,超過期限不予受理
4、本案聯絡人:請電洽02-27093600-5238分機,教學研究部陳禮群先生。
5、履約保證金:同押標金(新台幣10萬元整)。
6、「招標項目」:108年LWW醫學電子期刊續訂
7、
履約期限
自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完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依台北市政府頒修版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請勿將「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2)繳納營業稅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3)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領購:請於截止收件期限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萬華辦公室(台北市艋舺大道101號11樓)總務室洽購,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標單。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詳閱契約書搞、投標須知、規格表等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提出異議受理期限:自本案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07年11月26日08時至11月27日17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詳細日期為107年12月2日12時。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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