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西寧南路4號2樓行政中心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收取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整。親自或以郵遞方式(請附回函信封暨限時掛號回郵新臺幣107元整,郵寄封面註明「購買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開標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開標室(臺北市西寧南路4號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西寧南路4號4樓A棟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納稅證明資料影本(近一期或前一期)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蓋章者無效。(需要三項圖章才有效)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其他應附證件或特定資格文件: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須具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或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或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或與本採購案標的相符者。)(以上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領購:上班時間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行政中心總務室採購供應股洽購(地址:臺北市西寧南路4號2樓行政中心總務室)
),須繳納工本費 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 費貳佰元,自備足夠回郵郵資及約B4大小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 http://web.pcc.gov.tw/ 下載標單。
其他
1.本案預定決標日為開標後30日止。
2.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5,000元整。(同押標金)
3.本案請詳閱契約書稿、投標須知、規格表等文件。
4.忠孝院區核子醫學科:連絡人(02)27861288轉8077 吳壁珊小姐。
5.本採購為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開徵求廠商之書面報價,如第一次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依第三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比價或議價。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 (自106年01月05日08時至01月06日17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詳細日期為106年01月11日17時。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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