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
|---|---|
| 機關代碼 | 3.79.14.14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281 - 編織或鉤針織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王麗美 |
| 聯絡電話 | (02)25553000#2130 |
| 機關地址 | 103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
| 傳真號碼 | (02)2361184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保留後續擴充6個月之權利,為新台幣38萬3500元整,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09/0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8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西寧行政中心(台北市西寧南路4號2樓總務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台幣貳佰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09/12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09/13 10:00 |
| 開標地點 | 108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西寧行政中心開標室(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西寧南路4號2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10萬元整 8.預定決標日即為開標日(105年9月13日) 9.開標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西寧行政中心開標室(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西寧南路4號2樓)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收發室【臺北市西寧南路4號4樓】;郵寄報價單(標單)者,請自行計算並注意截止收件期限,超過期限不予受理 4.履約保證金:同押標金 5.「招標項目」:105-107年度健檢中心貴賓健檢服裝乙批 6.本案聯絡人:請洽電話02-25553000-2254分機,健康促進與管理中心:葉雨蓁小姐。 7.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次日起至107年3月31日止(詳需求及採購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修之版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與本採購案標的相符者)(2)繳納營業稅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3)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蓋章者無效。需要三項圖章才有效)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專人領購:請於截止收件期限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西寧行政中心(台北市西寧南路4號2樓總務室)洽購,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標單。 |
| 其他 | 1.本採購有關規定詳閱契約書搞、投標須知、規格書等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提出異議受理期限:自本案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05年9月1日時至9月3日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詳細日期為105年9月11日17時。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09/1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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