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限屆滿後,得經雙方協議由廠商依原契約內容價金項目,延長契約供貨期間,(組別1)後續擴充12個月擴充總金額為384萬7,415元整,(組別2)後續擴充3個月擴充總金額為39萬3,750元整,(組別3)後續擴充6個月擴充總金額為22萬7,550元整,(組別4)後續擴充24個月擴充總金額為119萬2,500元整,本院保留實際使用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萬華辦公大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
投標須知下載
開標地點
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萬華辦公大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詳「招標品項、投標及押標金一覽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萬華辦公大樓收發室)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修之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其他』
1.領有相關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為合法登記之廠商且無受停業處分,其營業項目為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或與本採購案標的相符者。
2.醫療器材「販賣業」或「製造業」之許可執照(產品非屬醫療醫器免附)
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 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 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 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廠商投標文件摘要﹞
押標金繳納憑證(正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投標廠商聲明書、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採購衛材試用申請書】合格資料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1、專人領購:自招標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萬華辦公大樓總務室』洽購,須繳納工本費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足額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其他]:
1.詳契約書稿、投標須知、『招標品項、投標及押標金一覽表』等文件。
2.本案招標品項部分須試用,有關試用相關規定詳『投標須知第102點補充說明』。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115年10月21日至115年10月23日),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4.本案採公開招標及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分資格、規格一段,各品項第一階段審查合格廠商始得進入下一階段價格標。
5.(組別3)投標廠商得檢附有效期限之合格證明文件,免再附具樣品;倘若投標廠商無法提出合格證明文件者,『請於投標文件時一併檢附其樣品,供機關審查之』,投標文件中兩者皆未檢附視為不合格(樣品不得於現場開標時再提出,不論得標否樣品皆不歸還)。
6.本契約為預約式契約(開口合約),招標公告上各分項/組預算金額即契約之上限金額。
7.本案各組履約日期:(組別1)至116年12月31日、(組別2)至117年6月30日、(組別3)至119年4月30日、(組別4)至118年12月31日止。
8.預定開標日為決標日(115年10月30日)。
敬請留意***自113年10月21日府工採字第1133026279號函修正***投標須知第五十七條第四項第二款第6子目「投標書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或公告之底價」屬不合格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
1、專人領購:自招標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萬華辦公大樓總務室』洽購,須繳納工本費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足額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其他
:
1.詳契約書稿、投標須知、『招標品項、投標及押標金一覽表』等文件。
2.本案招標品項部分須試用,有關試用相關規定詳『投標須知第102點補充說明』。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115年10月21日至115年10月23日),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4.本案採公開招標及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分資格、規格一段,各品項第一階段審查合格廠商始得進入下一階段價格標。
5.(組別3)投標廠商得檢附有效期限之合格證明文件,免再附具樣品;倘若投標廠商無法提出合格證明文件者,『請於投標文件時一併檢附其樣品,供機關審查之』,投標文件中兩者皆未檢附視為不合格(樣品不得於現場開標時再提出,不論得標否樣品皆不歸還)。
6.本契約為預約式契約(開口合約),招標公告上各分項/組預算金額即契約之上限金額。
7.本案各組履約日期:(組別1)至116年12月31日、(組別2)至117年6月30日、(組別3)至119年4月30日、(組別4)至118年12月31日止。
8.預定開標日為決標日(115年10月30日)。
敬請留意***自113年10月21日府工採字第1133026279號函修正***投標須知第五十七條第四項第二款第6子目「投標書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或公告之底價」屬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總務室)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抗鏈球菌試劑(ASLO)等11項
預估數量 1
單位 批
預算金額 3,847,415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巨細胞病毒量核酸檢測試驗劑
預估數量 1
單位 批
預算金額 3,150,000元
品項編號 3
品項名稱 紅血球沉降速度測定(ESR)
預估數量 1
單位 批
預算金額 1,788,750元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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