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
|---|---|
| 機關代碼 | 3.79.13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
| 決標方式 | 未記載 |
| 聯絡人 | 歐能仁/林伯勉 |
| 聯絡電話 | (02)23313561#2125/2121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
| 傳真號碼 | (02)2383280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0條第1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招標方式 |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10/18 |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11/02 17: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L樓總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A組委託修護-JA01汽車服務業或其相關行業;B組汽車材料-F114交通運輸工具批發業或F214交通運輸工具零售業或其相關行業。且廠商設立登記地址須設立於臺北市(含新北市)。廠商(於建立合格名單有效期間)為維修機關汽車需於臺北巿、新北市境內設有合法汽車修護(保養)廠所。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 採書面方式審查,審查投標廠商之合法身份、營業項目。 |
| 名單之有效期限 | 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
| 名單展期手續 | 本案於名單有效期內不再逐年公告辦理資格審查,並於有效期內逐年檢討修正該名單。 |
|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 本案車輛維修分2組,A組委託修護組、B組汽車材料組。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0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將於111年11月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如對本案需求規格有疑義者,請與本局後勤科警務正歐能仁聯絡,電話:02-23318892。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11/0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