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犯罪預防科/後勤科
聯絡電話
(02)23313561#2151/2121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前,如新契約未完成招標時,機關得在本契約期滿前1個月內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按原契約單價及條件延長契約至新約訂定日止,最長不超過3個月,後續擴充金額以新臺幣97萬5,765元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01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L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1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總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函頒勞務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應包含:H501保險業。(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本案免收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
2、※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1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11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逾截止期限投標及所報投標單價高於預算單價者,均視為不合格標。
5、本案係以單價決標,再依實際投保人數給付價金,預估投保人數為2萬7,879人。
6、本案需求說明如有問題時,請電洽(02-23313561)本局保安科張俼銘警務正(分機2086)、防治科揚坤龍警務正(分機2206)或犯罪預防科張志啟警務正(分機2151)、交通警察大隊賴勤旻巡官(02-23752100分機1101-10)。
7、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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