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L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L樓總收發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之翌日起 9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於臺北市、新北市區等範圍內之廠商(或承租)倉庫 (相關費用由廠商自行負責)或本局指定之處所躉貨備驗,同時以書面通知本局擇期派員辦理驗收。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112年7月27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20571號函先行修正之財物採購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1批發業(F104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F2零售(F204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F4國際貿易(F401國際貿易業)等相關行業(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投標時檢附產品型錄或實物照片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等(詳如規格審查表),作為審查基準,驗收時採用第三公證機關(構)提供相關檢測證明文件。(為求審查快速,廠商需將所附型錄內標示之規格逐一依規格表規定標示序號,以利審查)
附加說明
1、注意事項:
(1)本案採購規格與內政部警政署本(112)年度採購規格不同,請投標廠商注 意需求規格表內容。
(2)投標時檢附產品型錄或實物照片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等(詳如規格審查表),作為審查基準。
(3)履約保證金額度及繳納期限:契約金額之10%,簽約前。
(4)得標廠商應繳納保固保證金,額度為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 3 %。
( 5 ) 全部完成履約經驗收合格日之日起,由廠商保固1年。
2、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1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將於112年11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林伯勉;電話:02-23119536;臺北市延平南路96號2樓。
4、對本案規格有疑義者,請洽02-23313561轉2062業務承辦人王玉鈴。
5、.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243萬8,000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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