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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3313561#2234/2121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履約期滿廠商無重大違約事項,可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予以續約,合計擴充採購共42個月,期間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3年7月3日止,合計共3,546萬7,163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42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L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42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總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109年7月4日至109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函頒勞務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CC01110)、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3030)資訊軟體批發業(F1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F218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或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謹需任一項符合】。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等。(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履約保證金額度及繳納期限:契約金額10%;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繳納。(詳投標須知第玖節)
2、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9年6月20日,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
4、需求規格如有問題請洽本局資訊室黃淑珍分析師02-23313561#2234。
5、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430萬元整。
6、廠商應於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無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7、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8、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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