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需求單位:資訊室/採購單位:後勤科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313561分機2235/2121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09年度汰換「新版人事差勤管理系統」採購案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4/13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4/14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L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L樓總收發室
其他: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09年10月31日前完成建置及報驗(詳契約第七條)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等(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履約保證金額度及繳納期限:無。
2.保固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3%。
3.預定決標日:依優勝序位通知廠商辦議價後決標。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9年4月9日期限前,以書面送達向本機關提出,另本局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5.本案係依政府採法及最有利標作業手冊規定辦理,採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方式,準用最有利標決標原則辦理。有關廠商之評選規定及優勝廠商產生方式,詳如投標廠商評選須知。
6.廠商應於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無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7.109年4月7日更正原列單價及建議書徵求說明書第10頁。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4-10T12:14:02+08:00
聯絡電話
(02)23313561分機2235/2121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L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L樓總收發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09年10月31日前完成建置及報驗(詳契約第七條)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等(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履約保證金額度及繳納期限:無。 2.保固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3%。 3.預定決標日:依優勝序位通知廠商辦議價後決標。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9年4月9日期限前,以書面送達向本機關提出,另本局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5.本案係依政府採法及最有利標作業手冊規定辦理,採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方式,準用最有利標決標原則辦理。有關廠商之評選規定及優勝廠商產生方式,詳如投標廠商評選須知。 6.廠商應於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無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7.109年4月7日更正原列單價及建議書徵求說明書第10頁。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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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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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汰換「新版人事差勤管理系統」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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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42-軟體執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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