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3313561#2225/2121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2樓後勤科綜合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不提供紙本,請自備隨身碟領標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L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L樓總收發室
履約期限
於機關通知日起3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函頒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土木包工業;室內裝修業;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履約保證金額度及繳納期限:契約金額之10%;於簽約前繳納。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6年9月14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
3.親自領標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之辦公時間。
4.對規格有疑義者,請洽02-2331-3561轉2225業務承辦人王鈞萱。
5.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之3%。
6.本次係本案重大規格變更(預算金額及圖說)後第1次公開招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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