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 |
|---|---|
| 機關代碼 | 3.79.13.5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
| 決標方式 | 未記載 |
| 聯絡人 | 顏淑真 |
| 聯絡電話 | (02)27590827#1112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80號 |
| 傳真號碼 | (02)2759184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0條第1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招標方式 |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10/24 |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80號1樓勤務分隊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不提供紙本,請自備隨身碟領標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11/04 17: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80號1樓服務臺(收發)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汽車修理業(J01010)或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F214030)。 二、廠商需於臺北巿、新北市境內設有汽車修護(保養)廠(所)。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 由機關審查投標廠商之資料文件影本,決選後廠商須提供證件正本供查驗。 |
| 名單之有效期限 | 自109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
| 名單展期手續 | 為期3年,合格廠商名單有效期限內,不再逐年公告辦理資格審查。 修正合格廠商名單:原合格廠商名單之廠商有資格不符情形者,限期該廠商提出說明,辦理複查,逾期未提出說明或複查不合格者,將自合格廠商名單中刪除。 |
|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 109年至111年度公務車輛(汽車)委託修護案 |
| 附加說明 | (一)、預定決標日期:108年11月5日。 (二)、本契約預算數以逐年完成法定程序為準,如未獲市議會審議通過,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期限完成審議程序時,屬經常持續性且執行不可中斷業務或依計畫辦理期程年度開始即需執行之業務採購案件,得依上年度預算之執行數或當年度預算案編列數之範圍內取其較低者,依決標原則先辦理決標訂約,惟預算審定後,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決標金額者,評估調降訂約總價或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洽廠商書面同意後,辦理契約變更;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廠商不得請求所失利益。 (三)、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四)、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10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8年11月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11/04 17:00 |
| 開標時間 | 代之。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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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