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9/03/18 | 無法決標 | 0 家 | 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各款不予開標決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
|---|---|
| 機關代碼 | 3.79.13.35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王智正 |
| 聯絡電話 | (02)27909716#1106 |
| 機關地址 |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01號 |
| 傳真號碼 | (02)8792478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 | 1,140,147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得於108年12月1日前,依本案採購標的決標後調整之單價,增購預算總價百分之15,共計21萬3,375元,惟採購總價不得逾本案預算數145萬元。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3/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01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3/18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03/19 10:00 |
| 開標地點 |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0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5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0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翌日10日曆天內,依本案規格工作需求規定檢送相關文件。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依臺北市政府規定,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定之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證明(下列僅需任一項符合):公司登記證明文件(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F113020電器批發業或E601010電器承裝業等)等相關營業項目者,餘詳如投標須知。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如最近一期無營業稅額之廠商,應檢附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信用之證明:由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應加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始可做為證明之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訂有底價,公告底價為新臺幣114萬0,147元整。 (二)履約保證金額度:依契約所載保證金共新臺幣5萬元整。 (三)履約保證金繳交期限:簽約前。 (四)保固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五)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六)採購指示標的及其他注意事項:詳如本案採購規格及安裝規範。 (七)投標廠商請注意,不得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 (八)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3月12日(星期二)前,以書面送達本分局請求釋疑,本分局將於108年3月15日(星期五)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行政組小隊長王智正電話:02-27909716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01號。 (九)本須知未載明之事項,依其他招標文件及政府採購相關法令規定。 (十)本案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3/1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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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