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A03 已截止

106年度公務車輛委託修護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 公告日:105/12/08 截止日:105/12/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非複數決標,訂有底價最低標得標。
預算金額
$ 0

押標金
$ 10,000
履約保證金
$ 10,000
截止投標
105/12/19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
機關代碼 3.79.13.3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非複數決標,訂有底價最低標得標。
聯絡人 劉泓麟
聯絡電話 (02)28923874
機關代碼 3.79.13.31
單位名稱 行政組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1段1號
聯絡人 劉泓麟
聯絡電話 (02)28923874
傳真號碼 (02)2896686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0條第1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公告日 105/12/08
原公告日 105/12/07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1段1號6樓(行政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2/19 17: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電子投標、親送、郵寄。 (一)、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 (二)、掛號郵寄寄達、專人送達地址(信箱):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1段1號1樓(收發)或6樓(總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廠商資格摘要 (一)、甲種汽車修理廠、乙種汽車修理廠、汽車保養所(含單項汽車車輛定位保養所、單項汽車電機保養所),具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公司執照或登記證書或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營業項目含車輛修護業務或保養業務)。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由本分局公開審查投標廠商之資料文件正本或影本,惟決選後廠商須提供證件正本供查驗。
名單之有效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3年)
名單展期手續 名單有效期限內不再公告辦理資格審查,但於名單有效期間得隨時接受廠商資格審查之請求,本分局得逐年檢討並修正名單。
名單有效期限內之預估採購總額 6,321,900元。
名單展期手續_2 有效期限屆滿後,本分局重新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106年度公務車輛委託修護合格廠商名單。
邀標方式 (一)、個案採購金額逾新臺幣10萬元以上,公告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二)、個案採購金額新臺幣10萬元(不含)以下者,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5條規定屬小額採購,由需求(業務)單位通知合格廠商報價,經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由最低價合格廠商辦理維修。 (三)、緊急修護(如爆胎、補胎、更換電池、電路故障、雨刷故障、水管破裂、水箱漏水等)得由駕駛人依實際需求,就近自覓合格廠商先行修護。 (四)、新購車輛依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原採購契約之保固項目規定辦理。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萬元整。
後續邀標決標方式 非複數決標,訂有底價最低標得標。
維修車輛型式數量 偵防車、巡邏車、警備車3種,預估維修數量為45輛。 (一)、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二)、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行政組:(02)2892-3874、傳真:(02)2896-4808808、地址: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1段1號。 (三)、檢舉電話受理窗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23887110、傳真:23887125、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7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督察組: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1段1路4樓、專線:(02)2891-4594、傳真:(02)2893-3356。 (四)、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5年12月8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 (五)、外國廠商不得參予投標;不限定中小企業參予投標。 (六)、本次採購訂於105年12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假本分局4樓會議室公開辦理審標事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9 17:00
開標時間 代之。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3.31
聯絡人
劉泓麟
聯絡電話
(02)28923874
機關代碼
3.79.13.31
單位名稱
行政組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1段1號
聯絡人
劉泓麟
聯絡電話
(02)28923874
傳真號碼
(02)28966869
電子郵件信箱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公告日
105/12/08
原公告日
105/12/07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1段1號6樓(行政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2/19 17: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電子投標、親送、郵寄。 (一)、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 (二)、掛號郵寄寄達、專人送達地址(信箱):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1段1號1樓(收發)或6樓(總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廠商資格摘要
(一)、甲種汽車修理廠、乙種汽車修理廠、汽車保養所(含單項汽車車輛定位保養所、單項汽車電機保養所),具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公司執照或登記證書或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營業項目含車輛修護業務或保養業務)。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由本分局公開審查投標廠商之資料文件正本或影本,惟決選後廠商須提供證件正本供查驗。
名單之有效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3年)
名單展期手續
名單有效期限內不再公告辦理資格審查,但於名單有效期間得隨時接受廠商資格審查之請求,本分局得逐年檢討並修正名單。
名單有效期限內之預估採購總額
6,321,900元。
名單展期手續_2
有效期限屆滿後,本分局重新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106年度公務車輛委託修護合格廠商名單。
邀標方式
(一)、個案採購金額逾新臺幣10萬元以上,公告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二)、個案採購金額新臺幣10萬元(不含)以下者,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5條規定屬小額採購,由需求(業務)單位通知合格廠商報價,經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由最低價合格廠商辦理維修。 (三)、緊急修護(如爆胎、補胎、更換電池、電路故障、雨刷故障、水管破裂、水箱漏水等)得由駕駛人依實際需求,就近自覓合格廠商先行修護。 (四)、新購車輛依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原採購契約之保固項目規定辦理。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萬元整。
維修車輛型式數量
偵防車、巡邏車、警備車3種,預估維修數量為45輛。 (一)、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二)、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行政組:(02)2892-3874、傳真:(02)2896-4808808、地址: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1段1號。 (三)、檢舉電話受理窗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23887110、傳真:23887125、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7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督察組: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1段1路4樓、專線:(02)2891-4594、傳真:(02)2893-3356。 (四)、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5年12月8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 (五)、外國廠商不得參予投標;不限定中小企業參予投標。 (六)、本次採購訂於105年12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假本分局4樓會議室公開辦理審標事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9 17:00
開標時間
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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