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SL08 已截止

110年度公務汽車委託修護案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 公告日:109/11/02 截止日:109/11/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招標公告
預算金額
$ 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9/11/10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
機關代碼 3.79.13.3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劉文正
聯絡電話 (02)28813851
機關代碼 3.79.13.30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235號
聯絡人 劉文正
聯絡電話 (02)28813851
傳真號碼 (02)2881385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0條第1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02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10 17: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JA01010汽車修理業。 廠商納稅證明:最近1期或前1期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廠商應付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廠商信用之證明。
名單之有效期限 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名單展期手續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後續邀標方式: 一、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下之採購由本分局依審標程序,每次邀請1家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二、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上之採購之招標,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相關規定辦理招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本案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1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本機關於10911 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連絡電話: 28813851劉文正。 (三)、預算數以逐年完成法定程序為準,若本項預算未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通過之預算 數不足以支付時,本分局得依預算數與得標廠商協商,若得標廠商無法依通過之預算 數承接,則契約視同無效。 (四)、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五)、本案為資格審查。 (六)、投標廠商於臺北市需設有合法之維修廠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3.30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劉文正
聯絡電話
(02)28813851
機關代碼
3.79.13.30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235號
聯絡人
劉文正
聯絡電話
(02)28813851
傳真號碼
(02)28813851
電子郵件信箱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02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10 17: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JA01010汽車修理業。 廠商納稅證明:最近1期或前1期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廠商應付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廠商信用之證明。
名單之有效期限
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名單展期手續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後續邀標方式: 一、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下之採購由本分局依審標程序,每次邀請1家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二、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上之採購之招標,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相關規定辦理招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本案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1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本機關於10911 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連絡電話: 28813851劉文正。 (三)、預算數以逐年完成法定程序為準,若本項預算未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通過之預算 數不足以支付時,本分局得依預算數與得標廠商協商,若得標廠商無法依通過之預算 數承接,則契約視同無效。 (四)、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五)、本案為資格審查。 (六)、投標廠商於臺北市需設有合法之維修廠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10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9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9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0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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